| 鹭营钓场规章制度 | 详细内容 |
|---|---|
| 一、入场须知 | 1. 渔民需凭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驾驶证等)登记入场。 2. 钓鱼时间为每日日出后至日落前。 3. 未成年人需有监护人陪同方可入场。 4. 钓鱼者需遵守钓场规定,保持钓场环境卫生。 |
| 二、钓具规定 | 1. 钓具需符合钓场规定,禁止使用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非法捕捞工具。 2. 钓鱼线长度不得超过钓场规定的最大长度。 3. 钓具需保持整洁,禁止随意丢弃钓线、鱼钩等杂物。 4. 钓具更换需在规定区域进行,避免影响其他钓鱼者。 |
| 三、钓鱼区域 | 1. 钓鱼者需在指定的钓位钓鱼,不得跨越钓位。 2. 钓场内设有禁钓区域,钓鱼者需严格遵守,如遇鱼群聚集,应自觉退至规定区域外。 3. 禁止在钓场内划船、游泳等水上活动。 |
| 四、鱼获管理 | 1. 钓获物需遵守钓场规定的最小尺寸和最大尾数限制。 2. 禁止带走钓场内的鱼类,如需带走,需按照钓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 3. 钓鱼者需自行处理钓获的鱼类,不得随意丢弃。 4. 钓场内设有鱼获存放处,钓鱼者需将鱼获存放在指定位置。 |
| 五、环保规定 | 1. 禁止在钓场内乱扔垃圾,钓鱼者需自带垃圾袋,保持钓场环境卫生。 2. 禁止使用塑料袋、一次性餐具等不可降解物品。 3. 钓鱼者需遵守钓场规定的垃圾分类投放规定。 4. 禁止在钓场内焚烧杂物。 |
| 六、违规处罚 | 1. 违反钓场规章制度,一经发现,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罚款或取消钓鱼资格等处罚。 2. 涉及违法行为的,钓场有权报警处理。 3. 严重破坏钓场设施或造成钓场环境染者,钓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|
| 七、其他规定 | 1. 钓鱼者需自觉维护钓场秩序,尊重他人钓鱼权益。 2. 钓场内禁止大声喧哗、吸烟、酗酒等不文明行为。 3. 钓场工作人员有权对钓鱼者进行监督和检查,钓鱼者应予以配合。 4. 钓场保留对钓场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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